淮南师范学院教学经费投入保障 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8-06-07浏览次数:3598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实现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保证教学经费及时、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满足本科教学需要。根据教育部有关教学经费投入的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和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教学经费是指学校投入各教学单位(部、处)管理使用的运行经费和教学建设经费。教学运行经费主要包括:教学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教改经费、实践教学经费、学科竞赛经费、学生活动经费、招生就业经费、教师培训经费、教学水电费及其他教学运行经费;教学建设经费主要包括:实验室建设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建设费、教学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图书资源建设费等。

第二条  教学经费预算管理的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指标控制的原则。学校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和使用各项教学经费,同时按照财务审批权限,由学校和各教学单位进行分级管理,对各项经费分设指标控制。

2.统筹安排,确保重点的原则。教学经费统一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除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外,优先安排教学经费,重点支持人才培养和办学质量经费保障。  

3.优先保障,逐年增长的原则。优先保障教学经费支出,实现生均教学日常经费逐年持续增长。

4.依法依规、合理安排的原则。教学经费支出必须遵循财政财务管理要求,达到采购限额及标准必须进行政府采购,严格执行财务结算方式。加快预算执行,确保教学经费使用效益。

第三条  教学经费核定标准:学校每年预算投入的教学经费应不低于当年学费收入的60%,其中:教学运行经费,不低于学费收入的30%;教学建设经费,不低于学费收入的30%。

第四条 学校保证教学经费在总量上能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且实现逐年增长;另外,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零星教学机动经费(预算准备费),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应急问题。

第五条 教学经费的管理

教学经费应严格执行《淮南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淮南师范学院财务审批暂行办法》等有关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务决算、绩效评价等规定和学校财务审批程序。财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管理学校的教学经费,各教学单位负责本部门各项教学经费的执行和使用。

第六条 教学经费的使用效益

学校财务处要确保教学经费及时、足额投入到相应的教学工作中,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关于经费支出核算管理的规定及学校的其他相关制度合理使用教学经费,加快教学经费预算执行,努力提高教学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七条  教学经费使用监督

为确保教学经费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学校将加大对教学经费的监督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严禁挤占、挪用教学经费,保证划拨到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经费能够足额、高效地使用,逐步建立并完善教学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与评价机制。具体做法是:

(一)财务监督。财会人员应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对每笔支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不合理、不合规的支出。财务处每年向学校汇报一次教学经费投入使用及效益情况;每年向教代会汇报财务工作,重点报告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代表们的监督。

(二)各教学单位监督。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经费的负责人应于每年底向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处务会议汇报当年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审计监督。学校对教学经费投入实施督促和奖惩机制。学校审计部门每年应定期对教学单位的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或专项审计。

第九条  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